農村集體資產產權改革試點將全面展開
日前,中央審議通過了有關農民股份合作和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方案,標志著我國布局農村集體資產產權試點工作即將全面展開。試點的目標在于探索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明晰產權歸屬,完善各項權能,激活農村各類生產要素潛能,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營新機制。這是農村改革一項重要頂層設計,是農村集體經濟改革重大制度創新。
農村集體資產產權歸屬不清晰、權責不明確等問題日益突出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占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的改革任務,這是一項牽一發而動全身的改革,需要試點先行。
目前,我國農村集體資產總量不斷增加,已成為農村發展和農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質基礎。在工業化、城鎮化加快推進中,農村經濟結構、社會結構正在發生深刻變化,農村集體資產產權歸屬不清晰、權責不明確、保護不嚴格等問題日益突出,侵蝕了農村集體所有制的基礎,影響了農村社會的穩定,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勢在必行。農村情況千差萬別,集體經濟發展很不平衡,要搞好制度設計,有針對性地布局試點。
改革試點將兼顧東中西不同區域,選擇若干有條件的縣(市)為單位開展,試點工作在2017年底完成。試點過程中,要防止侵吞農民利益,試點各項工作應嚴格限制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